胎盤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要
來源:網(wǎng)絡(luò) 時間:2020-05-15 09:36 咨詢專家
胎盤是胎兒與孕婦之間進行物質(zhì)交換的重要器官。胎兒在子宮中發(fā)育需要的營養(yǎng),從胎盤中獲取。在妊娠期合成多種激素、酶等,用來維持妊娠期的正常。那么,胎盤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要呢?
胎盤作為胎兒的附屬物,胎兒娩出的半小時后,胎盤就會娩出。在胎兒發(fā)育過程中,胎盤起到了重要作用,胎兒與母體之間進行物質(zhì)交換需要通過胎盤,胎盤還對一些病菌、病原體和藥物有一定的屏障作用。其保留可通過孕婦意愿,以及是否患有某些傳染性疾病決定。
孕婦患有傳染性疾病,胎盤不可保留。如乙肝、梅毒、艾滋等。需要交給醫(yī)院,對其醫(yī)療廢物化處理,不能隨便丟棄,易造成危害。若身體無恙,可以選擇保留胎盤,如果不想帶走,同樣需交給醫(yī)院處理,不可擅自處理。
在有些地方,孕婦生完孩子后還會選擇食用胎盤,建議最好不要吃,胎盤中的成分不能分辨清楚,在目前的醫(yī)學界存在著爭議。我國古中醫(yī)稱人體胎盤為紫河車,具有藥用價值。近些年,明確規(guī)定禁止用人體胎盤制作中藥,要對患有傳染性疾病女性胎盤作焚毀處理,存在傳染疾病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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